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欢迎您!

English服务热线:010-59231580

搜索

银行间市场新规助力钢企并购重组

    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向银行间市场承销机构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要进一步研究产能过剩行业并购债,优先鼓励钢铁企业并购债。

    《通知》主要有四部分内容:研究并推出产能过剩行业并购债;强化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义务和监管;规范地方融资平台融资行为;进一步进行规范城投公司注册发行债券,城投发债必须备齐包括政府说明函等在内的3份文件。《通知》要求加强产能过剩行业的信息披露,明确披露是否符合已公布的行业规范条件等信息,通过执行符合政策要求的注册标准引导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钢铁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并购重组离不开金融政策的支持,此举有利于钢铁行业更好地并购重组。

    据悉,《通知》还要求,将产能过剩行业的基本指导政策统一为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41号文),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的收文标准将根据41号文进行调整,要求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出具针对41号文的尽职调查及自查报告,不再要求针对此前下发的《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出具报告。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