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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制铁公司史上四次重大合并及对钢铁企业的启示

作为国际钢铁行业的标杆性企业,日本制铁公司的发展历程可谓源远流长,前后经历了四次重大合并(三次为经营权转移的法律形式合并,以及一次非经营权转移的非法律形式合并),见图1。期间还伴随着部分业务的小型合并活动发生,最终形成了如下的股权结构特点:股权分散、集团内部持股结构复杂,以及经营特点:专注钢铁主业并开拓其他业务(如工程、化工和新材料、系统解决方案)。


    

图1 日本制铁公司史上四次重大合并

从图1可以看出,日本制铁史上四次重大合并是:

第1次合并(1970年):新日铁横空出世,引领行业有序竞争;

第2次合并(2002年):联而不合,战略软联盟转危为机;

第3次合并(2012年):新日铁住金诞生,优势互补强强联手;

第4次合并(2019年):多轮合并,打造日本制铁。

日本制铁在国内结盟对象主要有二类,第一类为国内大型高炉企业,例如住友金属工业、神户制钢;第二类为国内电炉企业。此外,在国外主要与高炉企业结盟,如韩国浦项、中国宝武、印度埃萨等企业。

从日本制铁史上四次重大合并可以得到如下的启示:日本制铁兼并重组的成功经验是采取先联盟,再适时合并的方式。相对于传统的合并模式,战略软联盟主要存在两个鲜明的特点:第一,联而不合,企业在法律上仍然具有独立地位,经营完全自主;第二,成员企业相互交叉持股,并且加强在生产、技术、销售等方面的合作。如果两个型钢铁企业直接合并,会面临整合时的重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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