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上述两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国内外现行标准的最严水平。到2020年10月,全省钢铁行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比例分别为15.9%、64.8%、64.9%。全省焦化行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比例分别为23%、56.7%、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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