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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修订发布

公安部4月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百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新版《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修订情况。

据介绍,《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是公共安全领域最早的国家标准之一,本次是第三次修订。原有标准已经实施十多年,随着技术的发展,标准中安全防护等相关技术要求已不适应产品发展与社会安全防范需求,比如:各种小型化电动破坏工具越来越多、其破坏力越来越强,原标准对锁具、铰链、锁栓、门镜等薄弱部位的防护要求不足,因缺少锁具互换要求导致的换锁难、换锁贵等。针对这些新情况,本次修订着力解决了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根据以往盗窃案件和破坏工具技术发展现状,提高了防盗安全门产品薄弱部位的防破坏要求和相应的验证措施。二是将装甲门、入户门等具有类似防盗功能的户门纳入防盗安全门范围,将安全等级由原来的4级扩展至5级,新增第5级主要应用在银行、枪弹库、危化品库等需要更高安全防护的场合,为社会各界选购防盗安全门提供便利。三是按照门锁分离的原则,规范了防盗安全门通用锁具的基本结构与尺寸,提出了2种型号6个规格的通用型锁具,提高了兼容性。四是顺应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新增外部电源要求,促进新技术在防盗安全门上的融合应用。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防盗安全门使用保有量超6亿樘,每年新增超3000万樘。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标准宣贯工作,引导生产企业尽快生产符合新修订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和防盗门产品,加强这两类产品的质量监管,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总台央视记者 李可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