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基本情况
浙江省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标准化战略的萌发地和重要实践地。早在2006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就指出:“加强标准化工作,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长远的意义。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积极推进,取得实效。”十多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不断深化标准化工作领域,始终把标准化工作作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一项战略来抓,努力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2016年12月,国务院批准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以来,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紧紧围绕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着力打造标准化改革创新“浙江样板”,取得了明显成效。
阶段性成效 (一)全面强化战略定位,高起点谋划改革试点。进一步强化战略思维和改革理念,加快构建标准化工作改革试点的“四梁八柱”。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将“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认真抓好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写入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和省委第十四届二次全会决定。省委深改组多次听取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汇报,并将重要改革试点内容列入省领导领衔重大突破改革项目。省政府印发了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实施方案,出台了《浙江省“标准化+”行动计划》《浙江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等系列文件,高起点谋划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二是搭建组织架构。成立了以省长亲自担任组长的浙江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43个省级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着力推动浙江省标准化工作重大改革、重大战略的实施和标准化成果的复制推广。省政府还与国家标准委建立了省部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实施标准化合作行动计划,合力推进浙江省标准化改革创新。全省市、县两级政府也都建立了高规格的标准化工作协调机构,着力推动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地。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将推动各行业、各领域标准化工作纳入省政府对省级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积极探索标准化管理体制改革,杭州市成立了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并增设了标准国际合作处;长兴县设立了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并实体化运作。完善标准创新激励机制,经中央批准,省政府设立了“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最高奖励金额达100万元。开展标准化战略机制研究,建立了标准化经济贡献统计监测制度,逐步完善标准化战略的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 (二)全面建设浙江标准体系,引领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围绕制造、环境、民生、服务、建设、农业、治理等七大领域,全方位构建推动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一是构建“最多跑一次”改革标准体系。以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积极构建“最多跑一次”标准体系,撬动各领域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并推动“亩均论英雄”、“标准地”等重大改革的标准化建设。已研制“最多跑一次”改革方面省级地方标准9项,并以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为基础,由浙江省为主制定的《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指南》国家标准获得立项。二是构建“浙江制造”先进标准体系。围绕八大万亿级产业、传统制造业、历史经典产业等,以“国内一流、国际先进”为导向,积极构建“浙江制造”标准体系。开展了与国际先进标准的比对分析工作,积极建立双(多)边标准互认机制,着力提升“浙江制造”标准的智能化、绿色化和国际化水平,引领浙江省制造业质量水平的全面提升。截止今年9月底,已累计制定“浙江制造”标准682项。其中,60%以上聚焦高端装备和消费品,40%以上由国际知名的机构参与制定。三是构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确定在义务教育、健康服务等8个方面16个重点领域实施全省人民都享有底线以上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优质、公平普惠。目前,已累计发布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标准58项。四是构建绿色发展标准体系。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围绕绿色制造、绿色环境、绿色服务、绿色金融等领域,构建涵盖生产、生活、生态的绿色标准体系,推动将绿水青山有效转化为金山银山。截止目前,已制定实施绿色发展领域地方标准69项。其中节能标准规范了全省80%以上的工业用能总量和60%以上的社会用能总量。 (三)全面实施“标准化+”行动,助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把标准与战略、规划、政策一起,共同作为现代治理体系的重要工具,促使各级政府、各个部门更加自觉地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立足全省“10+1”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逐一开展传统产业执行标准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对分析,已发布纺织、服装、皮革、化纤等产业对标报告,完成了化工、造纸、橡胶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有色金属加工、农副食品加工等产业的对标分析工作。围绕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开展标准化战略重大项目建设,提高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发布19项电子商务交易和监管系列标准,建立“标准+大数据”电商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制定“非镇非区”特色小镇评定地方标准,构建“1+X”的特色小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国际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浙江产业对接活动。温州、台州两市开展了首批“全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行动”试点,义乌市获批筹建浙江省首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二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金融支农等领域,积极构建乡村振兴标准体系。以标准化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引领美丽乡村、美丽城镇、美丽城市等建设。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推进“四好农村路”等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三是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基层治理标准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标准化推动政府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和透明化。总结提炼绍兴枫桥50多年基层治理经验,围绕矛盾调解、基层民主自治等领域,制定实施26项地方标准规范。2017年,基层矛盾化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开展基层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建设标准体系,以标准化手段构筑多元化的社会矛盾治理体系,实现90%以上的事项都能在村(社区)网格内解决。四是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浙江标准“走出去”。在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成立了标准联通共建专项工作小组,并制定了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筹建金砖国家标准化(浙江)研究中心,加强对金砖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化战略、产业政策、贸易规则等的研究,努力打造区域性国际标准化权威研究机构。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系统推进预警、评议、磋商、特别贸易关注等应对举措,指导企业有效规避出口风险,减少外贸损失累计达70亿美元以上。建设杭州国际标准化会议基地,筹办义乌国际小商品(标准)博览会,积极推动标准与产业深度融合,带动相关技术、产品、服务和品牌“走出去”。 (四)全面强化过程管理,构建科学高效的标准管理机制。探索构建科学权威、运行高效的标准化管理机制,建立标准制定、实施、监督和绩效评估体系,强化对标准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一是完善标准化法规制度。开展《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调研,印发《设区的市地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完善标准化地方法规、规章和制度。二是优化标准制定程序。简化地方标准审批流程,按季度发布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省级地方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年以内。建立重要地方标准听证制度,对涉及节能环保领域的强制性地方标准组织进行立项听证, 提高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度,增强标准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强化标准实施推广。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标准作为重要的治理工具,积极制定和应用推广标准,提升工作的质量、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强化节能环保强制性地方标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实现淘汰落后产能由依靠行政手段向标准规制转变。免费公开地方标准文本,突出政府制定标准的公益性,方便全社会应用标准。四是深化标准监督与评估。对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开展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规范标准公开工作,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提供服务。开展企业标准先进性评价,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分批公布标准“领跑者”名单。建立由标准化主管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第三方机构参与的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每年确定一批重点标准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并向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报告结果。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聚焦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着力深化改革。一是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对标改革试点总体目标和部署要求,认真抓好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各项任务的落实,着力在体制机制和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打造标准化改革创新“浙江样板”;二是完善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充分运用标准化建设考核机制,调动各部门的标准化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强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格局;三是创新标准化工作绩效评价机制。继续完善标准化经济贡献统计监测制度,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方法,分区域、分产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绩效统计分析研究,推动标准化工作数字化转型。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着力主攻重点。一是大力制定实施先进标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发挥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性、引领性和战略性作用,组织制定和推广实施一批先进标准,助力打造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建设“智慧政府”和促进消费转型;二是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把标准化作为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路径,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用标准化手段固化和推广各地的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三是积极提升标准“软联通”作用。围绕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和坚持开放强省鲜明导向,积极发挥标准作为世界“通用语言”的作用,认真组织实施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 (三)聚焦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攻坚克难。一是在发挥标准引领作用上取得新突破。围绕浙江省重大改革试点,建立标准提升和支撑机制,既用标准化理念引领创新、推进改革,也用标准化手段固化成果并复制推广,有效推动浙江省各项改革试点由“盆景”变为“风景”;二是在提升市场标准活力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发挥好政策导向、激励效应和服务提升等方面的综合效应,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和实施先进标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有效性;三是在掌握国际标准话语权上取得新突破。深入开展国际标准制(修)订、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的需求调研,明确培育方向,强化跟踪支持,力争在若干年内使浙江省的国际标准话语权有明显提升。 (四)聚焦发挥特色优势,着力抓出亮点。一是积极打造标准化工作智库。以省标准化研究院为主体,集聚省内外标准化人才资源优势,重点建设好金砖国家标准化研究中心,强化对国内外标准化战略、政策和规则等的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二是实施标准化战略重大项目。围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深入开展标准化战略重大项目建设,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和示范性的标准化重大成果;三是建设重要标准化合作平台。深化国际标准化会议基地建设,持续举办好义乌国际小商品(标准)博览会,拓展标准化交流合作机制,搭建标准“走出去”和“引进来”平台,培育和发展以标准化为核心的新经济形态。 注:此文来源于2018年10月19日于青岛召开的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交流会暨部分地方标准化工作座谈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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