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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供给侧的改革——培育标准化服务业

本文节选自《“标准化+”发展论》
“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快培育标准化服务机构。支持各级各类标准化科研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标准出版发行机构等加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标准化服务机构发展。引导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标准化服务。”
                                    ——《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5〕89号)


    目前,我国尚未有标准化服务业的准确定义。为便于分析,我们暂且将标准化服务业定义为综合运用标准化知识、技术与分析研究方法,以及经验、信息等要素向社会提供标准化服务的新兴产业。标准化服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标准化服务是指从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到实施监督全过程进行的服务,也可以称为标准化全过程服务或标准化生命周期服务。从狭义上讲,标准化服务是指在标准发布后的一系列推介工作,包括宣传、培训和信息服务等。这里,我们认为标准化服务业应定位于提供广义的标准化服务。

    从整体上来看,我国标准化服务业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发展基础。首先,标准化服务市场规模逐渐扩大。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已经逐渐参与以标准和规则竞争为特点的全球高端经济竞争,全社会对标准服务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带动标准服务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经初步估计,标准服务业产业规模已接近知识产权服务业等行业发展初期的产业规模,构成了形成独立产业的坚实基础。其次,标准化服务市场主体日益多元化。我国目前主要有五类标准服务业市场主体:一是国家、省、地市和县级标准化专业研究机构,如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深圳标准化研究院等;二是国家、省、地市和县级标准化协会,如中国标准化协会等;三是行业层面的专业标准服务机构,如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等;四是部分承担标准研究的行业综合性研究机构,如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标准化研究所等;五是各类标准服务企业,如中标科技集团等。当前,我国各级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迅速,呈现百花齐放的发展态势。再者,标准化服务从业人员规模不断壮大。自1999年我国职业资格分类大典将标准服务纳入之后,截至目前全国已经开展了11批资格考试,获证人员近万人。中国计量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成立专门的标准化学院或设立专门培养方向,为标准服务业提供可持续的高素质后备力量。最后,标准化服务业分布遍及全国各省市。从地域分布来看,当前,我国标准服务业已发展成为全国性产业,标准服务机构已经实现所有省级区域的全覆盖,部分省市已经实现了地市级区域全覆盖。标准化服务业的发展基础可观,但同时也存在标准化服务尚未得到充分重视、服务的形式单一、服务层次低、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

    随着标准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的凸显,标准化服务业发展越来越得到国家的重视,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标准化服务业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这表明,“十三五”时期,加快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势在必行,大幅度提高标准化服务能力指日可待,全面提升社会标准化意识与水平可以预期。2016年8月,国家标准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征集第一批标准化服务业试点项目的通知》,决定开展标准化服务业专项试点,探索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试点重点围绕标准化服务全链条培育、标准化服务新模式培育、“标准事务所”培育、中小微企业标准化服务等四个方面开展。

    标准化服务业试点的目的是打造一个全新的产业形态,既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也能够单独成长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标准化服务业试点不同于现有的服务业、工业、农业等标准化试点。对于标准化服务业试点的管理必须坚持“放管服”的理念,坚持市场主导、开放发展,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服务。我们在此提出如下发展建议:一是发挥市场作用,加强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政府应尽量减少事前监管,不设服务机构资质门槛,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待标准化服务机构进一步发展后,可考虑建立“标准化服务行业协会”,以形成标准化服务机构自我管理、共同推进、行业自律的发展模式。构建起国家标准化管理部门与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监管模式,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标准化服务机构的相关活动进行监督, 并通过提出建议、制定导向性政策等方式对标准化服务机构进行监督与指导。二是健全政策法规体系,营造标准化服务良好环境。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各类别标准化服务的法律、政策体系,明确提供各类别标准化服务的组织制度与运行机制。针对标准化服务机构,应区分营利性标准化服务机构与非营利性标准化服务机构,要给予不同的政策支持,特别要加强非营利性标准化服务机构的政策支持,最终形成法律定位清晰、政策扶植到位、市场平等竞争的良好环境。三是完善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借鉴国外标准化服务机构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专业化运作模式,深化标准化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改革与完善。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制定发布规范有关标准化服务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通过实施相关标准来完善标准化服务机构管理与服务,提升标准化服务服务水平。四是培育标杆服务机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政府可选择有实力、有行业优势的标准化服务机构,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服务设备购置、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打造精品标准化服务项目,培育造就一批骨干标准化服务机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整体提升标准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五是加强人才培养,夯实标准化服务基础。政府应积极努力地创造培养、引进人才的宽松环境,重视对标准化服务人员的培养;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情报机构及留学归国等人才群体的资源,吸引优秀的专业人才进入标准化服务机构,在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激励。努力造就一批业务技能娴熟的高素质标准化服务人才队伍。

    “十三五”时期是标准化服务业培育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标准化服务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发展环境和氛围空前良好。标准化业界应抓住良好机遇,步伐铿锵,一路昂扬奋进,切实推动标准化服务业快速成长、成熟。希望“十三五”结束时,标准化服务业成为一种成熟的业态,标准化服务成为企业的必然需求,并且企业能够主动、迫切、轻易、顺畅地获得高质量、高水平的标准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