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基于结构性权力这一新视角,阐释了大宗商品定价影响力是由生产、贸易、金融和信息四个维度的结构性权力综合作用形成。通过全球棉花定价中心的演变,展示了结构性权力的历史变迁过程。当前,我国在提升大宗商品定价影响力方面,具有市场规模大、国际贸易多元化发展、人民币国际化持续推进和期货市场快速发展等有利条件,但也面临产业链两头在外、国内国际市场分化、期货市场国际化水平不足和信息影响力弱等制约因素。建议从纳入战略层面、因品施策、建设世界一流期货市场、培育产业服务商和资讯机构,以及统筹市场开放与安全等方面,提升我国大宗商品定价影响力。
从结构性权力看大宗商品定价
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提出“提升重要大宗商品的价格影响力,更好服务和引领实体经济发展”。大宗商品包括农产品、能源、化工、金属等多种类型,但全球分布不平衡,价格受政治、经济等多重因素影响,对经济发展和安全影响重大。纵观全球市场,大宗商品基本呈现“东方交易、西方定价、美元计价、期货基准”格局。作为全球最大的大宗商品需求方,我国在国际市场中长期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定价影响力偏弱,国际话语权有限。要实现提升大宗商品价格影响力的宏伟目标,我们需从新的视角,系统梳理全球大宗商品定价影响力的形成机理,厘清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明确发力方向。
结构性权力最早由英国政治经济学家苏珊·斯特兰奇(Susan Strange)于1988年提出,是指在国际政治经济体系中,一些国家或组织通过设定基本规则、规范和制度,形塑并影响其他国家和参与者行为的能力。与联系性权力(指一行为体对另一行为体施加直接影响的能力。例如,一个国家可能通过经济制裁、军事干预或外交施压影响另一个国家的决策和行为)显性施压不同,结构性权力是隐性和分散的,是西方国家以资源、技术和金融市场发展等优势为基础,通过设定规则和标准维护自身利益,并在更广范围内影响全球政治经济秩序。在全球大宗商品市场中,国家或组织可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在生产、贸易、金融、信息等方面获得结构性权力,形成定价影响力。
拥有生产结构性权力是获取大宗商品定价影响力的基础
一是拥有资源禀赋。例如,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粮食生产国之一,其玉米、高粱、大豆出口量均位于全球前列,影响全球粮食市场价格。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原油储量全球占比70%以上,产量占比一度超过40%,该组织通过协调和统一各成员国的石油政策,对全球原油供应产生巨大影响。2024年澳大利亚与巴西铁矿石出口量占全球总出口量的80%,在铁矿石国际贸易中拥有较大的价格主导权。
二是通过跨境资本控制生产资源。例如,欧美大型矿业集团通过在世界各地进行大量直接或股权投资,控制和经营当地重要矿产资源;一些跨国金融资本通过持股影响大宗商品生产决策。
三是提升技术或生产效率。例如,2000年美国页岩气产量只有110亿立方米,开发技术经历多次重大升级后,2024年美国页岩气产量已达到8400亿立方米,占美国天然气总产量的72%,推动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天然气生产与出口国。
掌控贸易结构性权力是获取大宗商品定价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一是制定贸易规则与政策。发达国家通过主导国际贸易组织以及贸易协定、贸易标准的制定,影响全球大宗商品贸易方式和条件,从而对大宗商品市场产生重要影响。主要大宗商品进出口国(地区)采取的关税、进出口限制和补贴措施也直接影响大宗商品价格。
二是主导贸易规模和渠道。例如,国际主要粮商垄断了70%左右的谷物及油料国际贸易,对国际农产品价格具有巨大影响力。全球最大的某金属矿业交易商控制了众多航运港口和产品仓库,通过全球化贸易网络销售矿石和金属产品,在全球金属市场中处于重要地位。
三是控制货物运输。当前超过80%的国际货物贸易通过海上运输,海运费在大宗商品到岸价格中有一定占比。例如,2024年国际铁矿石进口的平均到岸价约为110美元/吨,海运费在15~30美元/吨,占比14%~28%。掌握海上运力、运输路线的国家或组织对大宗商品价格具有一定影响力。
主导金融结构性权力是形成大宗商品定价影响力的关键
一是成为交易货币。基于“石油美元”协议和美国金融霸权地位,当前全球大宗商品主要以美元作为计价与结算货币,美元汇率与利率波动可以影响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例如,2022年3月至2024年6月,美联储累计加息11次,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升至5.25%~5.50%,推高美元指数,抑制全球大宗商品需求,其间CRB现货综合价格指数降幅达13.2%。
二是主导国际金融体系。当前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主导国际金融体系,通过跨境支付体系等影响其他国家大宗商品贸易。例如,俄乌冲突发生后,西方禁止俄罗斯银行使用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服务,制裁俄罗斯能源等大宗商品出口,对全球商品期货市场交易价格、交割等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拥有期货交易所。欧美期货交易所历史悠久,具有先发优势,是目前全球能源、金属、农产品的定价中心,期货价格成为国际贸易基准,且所在国监管机构通过设定制度规则和市场监管对大宗商品市场运行产生重要影响。
拥有信息结构性权力是提升大宗商品定价影响力的重要因素
一是发布价格信息及数据。发达国家政府或机构发布的全球大宗商品供需和价格信息,成为国际市场的权威参考。例如,国际能源署、美国农业部等发布的数据和报告,能显著影响全球市场预期和价格走势。2022年4月1日,国际能源署对外发布“对市场释放原油应急储备”消息后,纽约WTI原油价格累计下跌超12%。
二是提供现货基准价格。在期货市场之外存在众多不易标准化的大宗商品,报价机构通过搜集市场信息、评估公允价格,并向市场广泛传播,逐渐成为现货贸易的基准价格。普氏、阿格斯、安迅思等大宗商品报价机构,已形成覆盖能源、金属、化工、农产品、航运等品类的报价体系,其价格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采用。
三是发布市场预测报告。西方国际投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形势分析与预测报告直接影响市场预期。例如,2010年3月,在我国铁矿石谈判之际,部分国际投行发布报告,预测全球铁矿石长协价将在“中国需求”推动下大涨60%以上。
大宗商品定价影响力的变迁
以棉花为例,棉花是纺织业的原料,棉花产业是早期工业革命的先锋,在现代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具有特殊作用,“棉花的故事”(主要指斯文·贝克特撰写的《棉花帝国——一部资本主义全球史》所描述的故事)一度影响着全球经济分工和秩序。
其中,全球棉花定价中心的演变过程,反映了结构性权力在不同时期的作用,以及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迁移。
16世纪至18世纪:联系性权力决定定价影响力
16世纪以前,棉花种植和加工维持区域化,甚至是家庭自产自销,尚不涉及定价影响力。
16世纪初,伴随着大航海运动和地理大发现,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竞相发展海外殖民地。
17世纪初,英国和荷兰成立东印度公司负责棉花贸易和殖民扩张,形成三角贸易方式,即用纺织品在非洲换取奴隶,运至美洲从事棉花种植,再将棉花运回欧洲加工。
总体而言,16至18世纪,殖民经济主导棉花贸易,西欧国家对棉价具有重要影响,但局限于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强制性较强,属于联系性权力范畴。
19世纪:结构性权力影响初步显现
19世纪初,英国率先完成工业革命,生产效率大幅提升,促使其向全球寻求销售市场和原料来源。1850年前后,英国加工了全球约50%的棉花,利物浦主导全球棉花种植、制造和销售网络,在生产、贸易、金融、信息等方面的结构性权力初显,发展成为当时的全球棉花定价中心。
从生产方面看,英国工业革命大幅提升纺织业效率,形成大量剩余产品;蒸汽机在火车、轮船上的应用,使更多国家的商品进入国际交换领域。从贸易环节看,利物浦距离当时的“世界棉纺之都”曼彻斯特仅50余公里,有运河和铁路连接,原棉到港后的运输及纺织品再出口十分便利,能够紧密融入三角贸易中。从金融视角看,1863年,利物浦棉花经纪人协会创建了一个“标准格式”,供卖方就未来交付的棉花合同使用,出现了期货交易的雏形,利物浦报纸也开始报道印度棉花的远期价格。从信息传播看,1848年,英美双方就棉花标准达成共识,行业标准化发展大幅促进信息传播,美国农业杂志《狄波评论》追踪报道利物浦价格,种植园和纺织厂据此安排生产,利物浦棉价成为全球定价基准。如今,英国利物浦棉花展望公司发布的Cotlook棉价指数,仍被市场认可和使用。
19世纪末至21世纪:期货价格主导的结构性权力是决定性因素
19世纪末以来,经历两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殖民体系崩溃,纺织业也随之衰落。其间,美国成为棉花生产出口大国,并取代英国的全球纺织制造中心地位,成立棉花期货交易所,逐步成为国际棉花定价中心。美国主要通过期货交易所和信息结构性权力掌握棉花定价权。具体而言,1870年美国棉花贸易商和代理人创立了纽约棉花交易所(NYCE),通过上市远期合约、制定交易规则,在风险管理和“票据变现”等方面,大力促进了棉花产业发展。百余年来,NYCE逐步与其他交易所共同组成了领先全球的洲际交易所(ICE),艾伦堡等一批交易所会员高效利用棉花期货,逐步发展成为主导全球棉花贸易的大棉商。为引导市场预期,美国政府还建立了棉花统计评估制度:美国农业部每月定期发布供求预测报告;结合美棉国际贸易基本采用基差贸易的现状和需求,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每周定期发布棉花未点价合约数量;国际棉花资讯委员会(ICAC)、美国国家棉花总会(NCC)、美国国际棉花协会(CCI)等为会员提供棉花产销信息服务。
提升我国大宗商品定价影响力的条件和制约因素
有利条件
一是市场规模优势。我国是铁矿石、铜、棉花、大豆等初级产品的最大消费国和进口国,同时也是化工产品、钢铁、铝制品、纺织品等中间产品的主要生产和出口国,对大宗商品的供需变动具有重要影响,是提升大宗商品定价影响力的重要基础。
二是国际贸易持续多元化发展。近年来我国通过“一带一路”倡议、签署RCEP等,形成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大宗商品进口结构持续优化。如巴西棉花进口占比从不足10%扩大至近40%(截至2024年年底),巴西逐渐取代美国成为我国的主要棉花进口国。
三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不断推进。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增强和对外开放程度提高,人民币在跨境贸易结算、国际支付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进步。截至2025年6月底,我国货物贸易跨境使用人民币结算占比为28.1%,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参与者遍布121个国家和地区,业务覆盖189个国家和地区。
四是期货市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5年9月底,我国共上市137个商品类期货、期权品种,覆盖农业和工业产业的重要初级和中间产品;市场规模不断提升,功能持续深化;对外开放有序推进,88个商品类期货、期权品种向合格境外投资者开放,24个特定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依托强大的实体经济,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
制约因素
一是主要大宗商品产业链两头在外。例如,我国钢铁产业原材料高度依赖进口,出口产品附加值低,两端受制于人,国内企业议价能力受限,不易获得价格主导权。
二是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内外有别”。对棉花、白糖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品种,要坚决保障国内稳定安全供给。国内外市场形成了不同的价格,国内价格暂时不易在国际贸易中形成影响力。
三是期货市场国际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国期货市场在制度规则等方面与国外存在差异,境外产业企业参与程度偏低,期货价格国际应用场景有待拓展。
四是我国相关机构的信息获取能力和影响力不强。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到现货市场报价机构,信息发布内容以国内市场为主,全球市场信息获取、加工和利用能力不强。
启示与建议
综上,大宗商品定价影响力的形成依赖多方面条件。历史变迁显示,定价权随着国家间政治、经济实力的此消彼长而变迁,是一个动态而复杂的过程。为抓住历史机遇,推动定价中心多元化,形成富有效率、更加公正的全球定价体系,我国需要从多方面持续发力,多措并举,久久为功,不断积累和强化各方面优势。
一是将提升大宗商品定价影响力纳入战略层面。结合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提升大宗商品定价影响力,是期货市场服务金融强国建设的应有之义。支持企业跨国并购、投资,稳定全球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链。完善重要大宗商品的战略储备,提升保供和平准能力。
二是因品施策提升期货价格影响力。对已形成全球定价中心的初级产品,以增强保供能力为目标,重点拓展在“一带一路”、RCEP等区域的影响力。对化工等中间产品,发挥期现货市场领先优势,逐步扩大国际定价影响力范围。对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资源品,强化生产和技术优势,把握机遇,争取定价权的突破,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是建设世界一流期货市场。丰富期货产品工具体系,提高市场效率和国际竞争力。提升国内外产业客户参与度,拓展期货价格应用场景和范围。鼓励期货公司优胜劣汰、并购重组,打造全球一流的期货经营机构。
四是积极培育大宗商品产业服务商和资讯机构。支持大宗商品企业通过期现结合拓展经营方式,不断提升利用期货市场的能力和效果。做大做强产业链综合服务商,强化大宗商品供应链的韧性。支持国内大宗商品资讯机构及商品指数公司的发展,打造国际性的现货报价平台和信息机构。
五是统筹市场开放与安全。坚持多种方式推进期货市场开放。充分结合我国大宗商品国际贸易格局,配套完善人民币跨境支付服务;加强期货市场风险监测,健全跨境监管能力,确保“放得开、看得清、管得住”。
作者:郑州商品交易所 刘红 汪必旺 孟婵娟 韦钰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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