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欢迎您!

English服务热线:010-59231580

搜索

采购合同的三大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

一、什么是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采购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其八要素为:(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详见公众号供应链重构文章《采购管理中的合同风控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务条款风险(如受行情波动影响的采购价格风险)与技术条款风险(如质量标准约定不明的风险)不在本文讨论之列,本文只讨论合同法律风险。

二、采购合同三大法律风险

(一)效力待定的风险

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权利人的追认才能生效。

所谓追认,是指权利人表示同意无缔约能力人、无代理权人、无处分权人与他人订立有关合同。

效力待定情况有三: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订立的合同,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能生效。

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须经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同意,合同无效。

关于分公司子公司签合同的区别,详见公众号供应链重构文章《采购合同风险识别及控制》。

(二)合同欺诈的风险
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主体资格的风险
公司内部不具备缔约资格的职能部门订立合同、法律禁止某些主体订立特定合同,合同一律无效,详见公众号供应链重构文章《采购部门章有没有法律效力?》。
这种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应对无过错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己方和不具订约资格的主体订立合同导致合同无效并发生损失,自己有过错的,对己方过错部分将不能获得对方赔偿。
另一方面,如果己方内部职能部门对外订立合同,合同被认定无效,己方存在过错的需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合同法律风险的防控措施
(一)合同应尽量要求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详见公众号供应链重构文章《签字盖章,一定要了解的“4+36”》。签合同前,务必注意审查对方缔约资格。
同时,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对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和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
(二)依法依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避免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义务不仅包括付款等主要合同义务,还包括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和“善良人”义务。
当出现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及时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对方同意变通履行的,应及时与对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三)密切关注对方履约进度
关注对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当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可行使合同法赋予的合法抗辩权。
同时,及时与对方进行函件沟通,督促对方履行义务,并对沟通过程中的所有往来函件妥善保存。
(四)注意相关证据的留存
1.注意对合同原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沟通函件的留存。
2.注意对发货单、检验报告、验收单、入库单等单证的留存。
3.注意对收据、付款凭证、发票等票据的留存。
4.当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时,注意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向对方反馈,并留反馈记录,同时对货物进行留样、拍照、封存。
(五)及时、正确地处理合同纠纷
1.对方怠于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及时沟通,必要时进行催告。
2.当纠纷不可避免地发生时,先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按照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办法的约定,及时提起诉讼或仲裁。
3.诉讼时,应注意诉讼主体的选择,注意合同中各主体的法律关系。当有多个主体可以选择时,要选择有责任承担能力和履约能力的作为被告。
3.注意法律上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对方发生违约,应及时维权,防止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尽量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裁判文书生效后,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
四、公司法务介入流程
图片
图片
图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