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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供应链金融协同机制为链条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科技发展和分工深化,使得市场竞争已经由企业之间的竞争转换为供应链之间的竞争。然而,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始终是制约供应链整体竞争力提升的“瓶颈”。在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的大背景下,供应链金融不仅可以解决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链条客户融资难问题,还可从源头上促活产业链,为链条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成为产业链的“保链者”。

近年来,政府、企业、金融机构都在积极布局和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大连市先后涌现出德泰集团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中小企业融资“保理+票据+大数据”模式、大连长兴岛石化大数据中心油品通平台的油易融代采融资服务、政府牵头推动成立的全省首家海参行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各类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服务等各类创新供应链融资模式,参与主体更加多元,金融科技应用场景日益丰富,对于缓解不同场景下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作出了很多有益尝试,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速度和程度仍然较为缓慢,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商业银行参与度不高。在整个供应链金融中商业银行作为资金的供应者,应该在其中起到主导作用,但是,目前商业银行在整个供应链金融中参与度并不高,且参与业务与参与环节比较单一,难以形成规模化、多元化发展趋势。二是核心企业积极性不高。核心企业出于风险考虑不愿意为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背书,导致商业银行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无法用合理成本获得评估风险所需要的数据来预测损失和控制风险。三是供应链金融与金融科技结合度不高。在整个供应链金融体系中需要将整体上下游企业的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整合在一起。这就需要有强大的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来进行支持,在这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供应链金融涉及多方主体,主体之间具有共生关系,需要构建“产业主体共生—信用环境共创—金融服务协同”的协同机制来充分释放供应链金融在支持实体经济中的作用。其中,“产业主体共生”是先决条件,也是资金的需求方;“信用环境共创”是中介手段,连接产业与金融;“金融服务协同”是资金提供者,回应产业的发展需求。三者共同构成供应链金融协同运营的网络结构,缺一不可。只有三者基于共同的利益偏好和激励机制,良性互动、有机协调,才能促进供应链金融健康、持续发展,实现产业效益、金融效益和社会效益。据此,针对大连市发展供应链金融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是支持供应链金融服务商规范发展,扩大供应链金融服务供给。供应链金融主体协同运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共赢”。大连市中小企业数量众多、行业分布较广、融资需求存在较大差异,仅凭借核心企业和商业银行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无法满足其融资需求。面对如此巨大的融资缺口,以专业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商为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更能发挥出其高效融资的优势。当前,我市供应链金融服务商数量过少,政府应鼓励供应链管理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向专业化供应链金融服务商转型。大力支持现有的专业化供应链金融服务商立足特定产业,建立核心企业白名单,在细分方向钻研,扩大供应链金融的服务供给。

二是优化监管配套和支持政策,调动各方主体参与供应链金融的积极性。供应链金融主体协同运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共赢”。机构和企业参与度弱的关键首先在于缺乏政策保障。因此,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健全供应链金融信用体系,为供应链金融系统的持续、健康运营营造良好的法制生态环境。

三是强化金融科技应用,建立供应链金融网络平台和生态圈。供应链金融主体协同合作的媒介是“数据”。政府应加强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共享平台建设,确立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强化信息公开共享。尤其要制定金融与各产业数据间的对接标准,开发现有征信系统的延伸功能,推进融资服务平台与供应链中涉及的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共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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