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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界热议电商法草案:立法定位不明 实务操作难

 导读:司法界认为,根据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实际,制定《电子商务法》很有必要。但是目前公布的电商法草案存在立法定位不明、与其他法律衔接配合不够以及可操作性不足等,这些问题成为学界和实务界讨论的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以下简称“电商法草案”)近期经全国人大首次审议,电商法草案一经公布便引发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在司法界更是引发热烈讨论。司法界认为,根据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实际,制定《电子商务法》很有必要。但是目前公布的电商法草案存在立法定位不明、与其他法律衔接配合不够以及可操作性不足等,这些问题成为学界和实务界讨论的重点。

2017年1月8日,由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会主办的“第一次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暨《电子商务法》草案研讨会” 在北京举行。2017年1月9日下午,《电子商务法(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7年第1期(总第76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法学大家密集见面对电商法草案进行讨论。

不仅在北京,近期,多位律师也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各地方律所和律协或接到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通知,或接到全国律协通知需对电商法草案提交修改意见,并在2017年1月10日前提交。

广东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詹朝霞对本报记者透露,广东律协在接到全国律协通知后紧急召集律师对草案进行了讨论。“整个电商法草案有90多个条款,在短短几天时间,仅广东律协提交的修改意见已经达到近50条。”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占平告诉本报记者:“仅我们律师就提出12条修改意见。”据了解,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共向省法院、沈阳市人大常委、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等9家组织和机构征求关于电商法草案的修改意见。

据了解,司法界普遍认为,目前电商法草案的出发点旨在破除制约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电子商务的营商环境,激发电子商务的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为电子商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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