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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建委对人大代表“关于提升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的建议”的回复

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004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升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章立制

我委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沪建质安〔2017〕241号)、《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防水技术质量管理导则》(沪建质安〔2020〕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8〕47号)等管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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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宣贯培训

我委组织召开了相应地方性标准、管理性文件、预防质量问题的宣贯会,实现培训对象“三个全覆盖”,即全市项目全覆盖、企业全覆盖和监督机构全覆盖,累计培训5600余人次。

(三)严格执法检查

2021年,我委对全市168个住宅(含保障房)装配式项目的设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累计对38家违规设计单位进行了处理;组织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累计检查123个在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并开具了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

二、近阶段开展的工作

(一)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我委制定了《基于提升装配式整体混凝土住宅工程质量的调研工作方案》,并按计划积极推进调研工作,形成如下调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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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源头治理,明确设计深度和审查要点的相关要求,要求设计单位在审查环节提供构件加工图、装配施工图及节点详图等必要设计方案,并编制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设计专篇。

2.坚持政策引领,补充完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技术规范。以保障房、保租房为突破点,推进标准房型、模数式装配结构设计。

3.开展专项培训,提升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针对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技术水平普遍偏低,能满足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管理人员数量严重偏少的现状,进行专项教育培训。

(二)采取更严厉的管控措施,形成质量管理的高压态势

1.完善装配式构件的质量追溯机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落实装配式构件出厂检查、进场验收、吊装就位、灌浆作业交底、封堵、分仓、清孔、灌浆、复检等全部环节的质量管理职责,建立全过程的质量责任追溯台账;严格规范现场灌浆作业的“影像台账”,形成每个构件可追溯的施工和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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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对装配式项目的长效监管机制。落实质量监督“事前控制”原则,通过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牵头的巡查机制和委托专业检测单位,每月定期对装配式项目开展专项质量检查。对存在装配式质量问题的项目进行差异化的监督管理。

3.形成“现场—市场”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建设单位质量管理首要责任,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住宅项目,督促各区开展“现场—市场”联动机制,停止住宅开发企业的网签和预售资格。

三、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

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强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的同时,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和项目负责人履行法定责任和合同义务,严格工序控制和质量验收。

(二)强化设计引领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设计应在方案阶段进行技术策划,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推进标准化、模数化、系列化设计,完善设计选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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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信用惩戒

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市场退出机制。建设过程中,发现参建单位存在弄虚作假造成严重质量隐患的,依法依规严格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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