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相继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明确将不再设立监事会。此次调整旨在顺应金融行业发展趋势,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以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决策效率与灵活性。
根据公告,工商银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版)》及撤销监事会的相关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董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交通银行也在同日发布公告,审议通过撤销监事会议案,相关事项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除国有大型银行外,部分股份制银行也跟进调整。招商银行在公告中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不再设立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同时,招行将在董事会设置职工董事,并修订相关章程及内部细则。上述调整将在股东大会批准相关议案且收到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批复后生效。招行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换届,现有监事将继续履职至调整生效之日。
2024年年底,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在章程中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允许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举有助于完善金融机构治理架构,通过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随着调整的推进,银行治理结构将更加符合市场化与现代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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