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小编整理转发了2021年住建部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乡村振兴中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的回复,受到行业普遍关注。现转发2022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农民建房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关于大力推广农村装配式住宅的建议”、“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农村住宅建设规范化工业化发展的建议”回复,供行业学习与思考。
之前小编整理转发了2021年住建部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乡村振兴中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的回复,受到行业普遍关注。现转发2022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农民建房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关于大力推广农村装配式住宅的建议”、“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农村住宅建设规范化工业化发展的建议”回复,供行业学习与思考。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2428号建议的答复
一、开展装配式钢结构农房试点示范
我部结合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等工作,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农房。2019年,我部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19〕11号),提出综合考虑农房建筑结构安全和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农房现代建造方式,探索装配式建筑。2021年,我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建村〔2021〕47号),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2021年4月,我部会同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安徽、浙江、陕西、河北、四川、西藏等多地积极开展装配式钢结构农房试点示范。
二、积极完善技术标准,加强技术支撑
三、作加大政策支持,引导装配式农房和产业发展
住建部2022年8月18日 图片为网络配图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5462号建议的答复
朱明跃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广农村装配式住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二是完善技术标准。近年来,我部先后批准发布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JGJ209)、《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技术标准》(JGJ/T469)等标准规范,为推广应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提供了技术支撑。组织编制并发布《钢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积极推进钢构件标准化,促进型钢生产企业与设计、施工企业的信息沟通和协同作业,推进供给侧改革。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建设,我部组织编制了《装配式绿色农房技术规程》,从选材、设计、生产、制造、运输、安装、质量验收与使用维护等方面提出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规范和引导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建设。同时,积极推动各地结合实际编制地方技术标准规范,为当地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如,安徽省编制了《冷弯薄壁型钢-轻聚合物复合墙体建筑技术规程》(T/CASA0001);北京市编制了《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技术标准》(DB11/T 1873);西藏自治区编制了《高原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DBJ540003);四川省编制了《四川省钢结构农房标准图集(装配式钢框架结构体系)》(川2020148-TJ)、《四川省钢结构农房标准图集(双桁架结构体系》(川2019G143-TJ);浙江省编制了《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房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ZS0076)。一、推进建设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二、积极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房品质提升
三、加大扶持力度,引导装配式产业发展
四、开展装配式钢结构农房试点示范
我部结合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等工作,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农房。2019年,我部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19〕11号),提出综合考虑农房建筑结构安全和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推广应用装配式钢结构等现代建造方式。2021年,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建村〔2021〕47号),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2021年4月,会同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提出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安徽、浙江、陕西、河北、四川、西藏等多地积极开展了装配式钢结构农房试点示范。
下一步,我们将总结各地装配式钢结构农房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持续推进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建设。鼓励引导农户和社会多元主体积极参与推广应用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指导各地加强政策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共同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创新发展。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5892号建议的答复
阳海玲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农村住宅建设规范化工业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政策引导,推进农房质量安全提升
二是持续推进农房节能改造。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等工作,持续推进农房节能改造。2021年4月,我部会同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鼓励北方地区继续在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中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在保障住房安全性的同时降低能耗和农户采暖支出,提高农房节能水平。
二、完善标准规范,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
三、落实激励政策,引导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农房
近年来,我部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以奖代补、信贷支持、农村住房安全保险等配套政策,支持发展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如,安徽、广西、江西等地区出台了以奖代补支持政策;浙江出台了信贷支持、农村住房安全保险激励政策。建标〔2022〕24号文件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争取落实财政资金、价格、税收等方面支持政策,对采用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的绿色农房给予政策扶持。支持引导企业开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备和产品,培育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推动可靠技术工艺及产品设备的集成应用。
四、推广绿色建材,促进农村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五、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支持农村住宅建设规范化工业化发展。一是加快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继续指导相关地区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等工作统筹推进农房节能改造。二是会同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指导各地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研究起草农房建设管理条例,推进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三是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在农村地区的应用,持续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四是将农村住房建设作为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广工业化、标准化的建设模式,助力乡村建设提档升级,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乡村全面振兴。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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