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要求“十四五”期间,全省钢铁80%以上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5%以上。
方案明确,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3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3%,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8.7%,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92%,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等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绿色成为辽宁高质量发展鲜明底色。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辽宁。 方案主要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四个方面作为主要任务,并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与此同时,建设八个污染防治治理攻坚战重点工程。小编对方案中涉及钢铁行业内容整理如下: 绿色低碳发展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到2025年,全省重点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 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清洁生产。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冶金行业推动钢铁超低排放改造、焦化清洁生产改造,石化化工行业开展高效催化、过程强化、高效精馏等工艺技术改造,建材行业推动水泥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对能源、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存在“双超”、“双有”和高耗能问题的重点排污单位,分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把好增量关,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蓝天保卫战 实施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重点行业落后产能退出,推进钢铁、焦化、有色金属行业技术升级,推动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推广非高炉炼铁技术。 实施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行动。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效果评估。及时完成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每年9月底前完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制(修)订工作。 实施强化监管执法行动。在落后产能淘汰、锅炉炉窑综合治理、煤炭质量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执法监测联动,重点查处旁路偷排、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夏季围绕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钢铁、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精准开展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 实施低效脱硝设施排查整治。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全省80%以上产能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球团、高炉、轧钢等企业参照钢铁超低排放要求实施改造,对改造周期较长的优先进行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对未完成改造且直排、偷排的企业严格查处;对锅炉和炉窑脱硝设施进行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的限期整改。 实施交通运输轨道化行动。大力发展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及大宗货物“散改集”,逐步提高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集疏港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进一步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监管重点,聚焦煤炭、焦炭、矿石运输通道以及铁矿石疏港通道,实施“四大行动”,强化重点用车企业清洁运输主体责任,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和车船清洁化。 八个重点工程 向上滑动阅览 2021年是生态环境保护历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这一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由系统谋划进入部署实施新阶段。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2021年,辽宁省筹措省以上资金118.4亿元,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2021年,针对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辽宁省坚持问题导向,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与2020年相比,仅省以上资金筹措就增长了20%,主要用于污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国土绿化行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蓝色海湾综合整治等方面重点工程,筑牢辽宁省绿色生态发展基础屏障。 一直以来,钢铁工业是辽宁的支柱产业,也是“原字号”的主要产业之一,钢铁工业总量大、排放高,碳减排任务艰巨。为此,近年来,辽宁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十三五”期间,辽宁大力压减钢铁产能,退出粗钢产能602万吨,清理“地条钢”产能超过1000万吨;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有3家钢铁企业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推进钢铁企业装备升级改造,已经有5家大型企业完成了冶炼装备升级改造,生产效率和能耗水平明显提升。与此同时,辽宁省积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鞍钢和本钢等央地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培育世界一流钢铁企业。重组后,鞍钢粗钢产能可达到6300万吨,营业收入可达到3000亿元。钢铁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产业集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通过以上方案措施,到“十四五”末,辽宁省力争如期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推进辽宁钢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为辽宁生态文明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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