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唐山市三项气态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问题,日前,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钢铁企业工程减排深度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钢铁企业提出了明确的治理要求,包括治理范围、完成时限、治理内容、实施步骤以及工作要求等。治理内容包括:一氧化碳治理、烧结机治理、高炉煤气脱硫治理、轧钢加热炉治理、转炉一次烟气治理等。
针对此次减排治理工作,副市长李贵富在2月22日唐山市召开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周调度会上指出,2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压力巨大,各级各部门要抓住最后一周时间,背水一战、绝地反击,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防止2月份不降反升,坚决退出全国排名后十位。强调要开展清煤专项行动,巩固双代改造成效。一是要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回头看”。二是严厉查处生物质锅炉复烧散煤问题。三是对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进行深度治理。同时,开展农村散煤清零“回头看”。各县(市、区)要再次开展散煤复燃排查行动,确保农村散煤动态出清。此外,要开展扬尘整治专项行动,着力降低PM10污染。要强力落实“三禁”工作,有效降低面源污染。对确因二级响应措施不落实、禁燃禁放禁烧不力,导致空气严重污染和恶劣影响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及有关责任部门进行问责。 目前,唐山市钢铁企业烧结机全烟气治理任务已完成15项,未完成19项;烧结机烟气循环改造任务已完成31项,未完成44项;高炉煤气脱硫治理任务已完成9项,75项未完成,大部分处于方案论证阶段;轧钢加热炉低氮燃烧技术或烟气脱硝治理任务已完成71项,未完成22项;转炉一次烟气除尘提标改造任务已完成54项,未完成29项;热风炉、加热炉在线治理工程已完成1家(完成安装未联网),24项未完成;烧结、球团动态管控工程已完成23项,2项未完成。 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相关钢铁企业一氧化碳治理工程要求3月15日前完成,目前已完成239项,未完成102项,包括16项烧结烟气降一氧化碳任务,75项高炉均压放散配建引射器安装任务,10项轧钢加热炉换向反吹任务,1项优化转炉煤气回收任务;6月15日前完成其他治理工程。 下一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将每日通报进度,并通过报纸和电视台、微信平台进行曝光;对治理进度慢的分局和企业实施公开约谈;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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