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9月10日,议会在开会探讨印尼政府矿业法规草案时,议会提出法规将规定印尼央企持有的矿权有效期将无时限,或矿权到期时可自动延期10年,这规定有助于印尼国有矿业公司,就是印尼铝业、安达母、印尼煤邱、印尼锡业等央企。在法规草案,民营企业的矿权有效期有时限规定如下:a. 对无下游产业的矿权:- 金属矿产矿权,可延期为2 x 10年; - 非金属矿产矿权,可延期为2 x 5年; - 煤矿矿权,可延期为2 x 10年 b. 对与下游产业综合起来的矿权,金属或煤矿矿产,可多次延期,每次延期为10年,有效期最多为30年。